加州AB 2932:每周工作四天 你怎么看?



每周工作四天的主张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国家都有团体在倡导并努力促进立法。最近,加州AB 2932提案出台,主张雇员500人以上的公司,每周的工作时间必须缩短为32小时,即每周工作四天(每天工作八小时),超过四天的员工就算加班,企业必须支付加班费。

根据报导,正在试行四天工作制的部分雇主表示,这样的制度,促进了生产力和利润的增加。但也有雇主指出,这项制度让员工压力更大,他们觉得自己没有提供同事更多支持,让同事失望。



一家非盈利机构的调查显示,实施四天工作制的企业里,有78%的员工表示更开心和更少的压力。

这项调查还显示,63%的企业发现,实施四天工作制更能吸引和留住人才。

据了解,日本曾在2019年也试行过一周工作四天的制度,结果显示每位员工的生产力比前一年同期增加了40%。对于加州目前的AB 2932提案,是否能最后通过,还很难预料,很多商会等都不赞成这项,而实际效果是否真的如那些主张四天工作制的非盈利结构所言还是一个问号,也许只是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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